成华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成华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您好!欢迎来到成华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的审批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
(二)办理单位:成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办理窗口: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四)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窗口电话:84397237
(八)投诉电话:84384493
二、法定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第八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十五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补正后方可正式受理;
第二步:区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现场卫生审查;
第三步: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承诺时限内发证,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复验申请表》1份(申请人可登陆“成都市成华区政务审批服务网”http://chzw.chenghua.gov.cn/publicweb/serv/detail.jsp?proceedingversionsn=51010812349369562311097下载或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领取);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3、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4、最近获得的由专业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五、申请表格
《卫生许可证复验申请表》
六、前置条件
1、经营场地、用品、用具和设施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2、从业人员经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六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3、从业人员卫生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4、各项卫生监测结果合格;5、卫生管理制度健全;6、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